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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北京市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医疗费用总量趋于平衡
来源:洞察网作者:洞察君2017-03-23 11:16:18

北京市政府日前正式宣布,自4月8日起,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此次改革范围涵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涉及全市3684家医疗机构。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指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医改任务。北京市将率先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即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收入从现在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这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大变革。

那“医药分开”改革具体怎么推进?改革后我们到底要付多少医药费?费用是高还是低?

医疗费用高了还是低了?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每床每日100元。

目前,北京市75%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价。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用药量大、药价高、检查多、化验多、护理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本次改革重在调整不同医疗服务项目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引导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调整为“一升两降”:上调了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降低药品价格,药价平均降幅在20%左右。经测算,改革后北京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医事服务费调整后如何报销?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明山表示,医事服务费将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相应报销政策。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医药分开”改革规范调整了哪些项目?

优先安排了矛盾比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声较高、有改革共识的5类435个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价格水平“一升两降”,是否稳定?

价格水平 “一升两降”: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科学合理地综合平衡多种因素后形成的,力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着力提升大家的就医获得感。

先后有1200人次的临床各领域专家参与了历时4年的基础研究论证工作。

方案提出后,相关部门先后召开部分医院、市人大、市政协等方面的座谈会,多次征求国家卫计委、国家医改办的意见。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召开了4场市民调查座谈会。

相关部门整理各方面反馈,对方案进行了十四轮反复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大了行业规范、服务改善、特殊群体救助等相关政策的配套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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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小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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