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是宝鸡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通过良法善策为社会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化,也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要手段,更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体现,标志着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据了解,《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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