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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出台11条政策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 助力企业恢复生产
来源:辽宁日报作者:洞察网2022-06-16 09:15:25

近日,锦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降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等11条惠企利民保障政策措施正在锦州精准落地,迅速见效,稳定了就业形势。

今年年初以来,锦州市为各类市场主体降低失业保险费近5000余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提振信心。同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面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实现企业免跑腿、免材料、免申报。目前已审核第一批符合享受“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3659户,其中中小微企业3588户,拨付资金4440万元,稳定岗位10.7万个。目前,第二批免申、申请审核工作也正在同步进行。

锦州市组织开展“锦州市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行动”,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城乡社区等设立见习岗位。继续面向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院校类见习岗位。通过全额核定见习补贴、预拨见习补贴、预拨社保补贴等措施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截至目前,已征集584个见习岗位,完成全年募集岗位指标的44.9%。

锦州市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和“工资保证金替代机制”。对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诚信企业,给予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对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失信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鼓励企业用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今年已有18家企业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农民工保证金,为企业减负1728万元。

锦州市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按照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5%执行。年初以来已累计为5350人发放失业金,涉及金额2854.5万元。同时加大失业人员相关民生保障工作。延续实施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延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如今已经受理232人,涉及资金48.85万元。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辽宁锦州 助企纾困 民生保障 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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