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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素传情】交线
来源:哔哩哔哩作者:洞察网2022-02-18 21:04:10

“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断片。”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第十七章

(一)

上高中那会,我不能自拔地喜欢上了我们班,一个叫陈阿雅的女生。她有双圆而明亮的眼睛,带着圆框眼镜,鼻尖总是红红的。她习惯把两个长辫子放在胸前,指尖缠绕发梢打转。虽然外表文静得像个好学生,但她是出了名的疯癫。举个例子,她时常在上课时突然站起来,跑出去,二十分钟后又回来。起初老师们都无措又愤怒,但时间久了,老师们也习惯了她这种癫狂。至于她为什么要跑出去,跑出去干什么,后来我们知道,她是去图书室查资料 。再后来,她告诉我,她经常有一些突发奇想的点子,忍不到下课,非要立刻去考证不可。

她的疯癫不止这点。还记得有一次,学校的体育馆着了火。我们接到提前放学的通知后,都兴高采烈急着往教学楼外跑。就是那天,我看见阿雅从教学楼二楼的窗户爬出去,爬到楼外的老杨树上,坐在树梢上向体育馆那边望。她爬树的动作一气呵成,像是经常爬,刻在基因里的动作。那天我往上方的天空看去,只见得体育馆上空滚滚的浓烟、风摇树叶时的金光闪闪、以及阿雅摇晃的裙摆。那天阿雅穿着夏季的校服短裙,我就站在树下,无意间看见她裙下的白色内裤。我羞红了脸,一溜烟地逃走了。

但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样一个疯癫的女生?或许我喜欢陈阿雅并非没有原因,因为我自己也是个怪人。我总是在数学课上捧着历史书读,又在物理课上构造一个复杂的函数,我乐此不疲,永不厌倦。另外,班里有几个自称是我“好哥们儿”的人。我虽表面与他们嘻哈打闹,实际上却并不把他们当朋友。我整日活着自己构造的奇妙世界里,患上不能痊愈的青春期臆想症。

高考刚结束那阵,陈阿雅约我出来吃饭。这完全是一次没有征兆的会晤。实际上,在高二的时候,我就凭着青春期的一股冲动给她写了表白信。但她好像没收到似的,没有任何回复。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也没太在意。至于那天阿雅约我,我惊喜又惶恐,但至今没什么太好的解释,只能认为,这也许是她疯癫的一部分。那天,陈阿雅穿了一身白色的长裙,我注意到她把头发扎成了高马尾。那晚我们聊了挺多,从高中生活到理想大学,我一度认为她就是和千千万万少女一样普通的一名女生。

我们两个人点了三瓶绿棒子,你一杯我一杯地喝。酒快要喝完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喂,李哲,你想自在地活一回吗?我说,谁不想呢?然后她几乎是脱口而出地说,我们谈场恋爱吧,就谈两个月,等到上大学之前就分手。我说,好,可为什么一定要分手。她说,你不觉得这样才自在吗?无拘无束,不会被对方束缚住。我说,好,谈就谈,你知道我喜欢你。说完后,我们干了最后一杯酒。

我和阿雅荒唐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那年夏天,东北发涝灾,常常阴雨连绵,不得晴日。但就算是下雨,我和阿雅也照样不误约会,每天都待在一起。因为下雨,我们就在室内约会,有时去图书馆,有时去商场,也有时只坐公交车,不断地换乘,然后坐上一天。有一天,她突然说要去大坝看涨水。洪水期的库区一般会封锁,我们于是从库区边缘翻山进去,徒步走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大坝旁。大坝建在两山之间,我和阿雅坐在其中一座山上的光秃坡地上——似乎是曾经滑坡留下来的一块不生长植被的土地——看大坝上游涨水。我好奇阿雅怎样知道这块空地。她告诉我说,曾经她来过这里许多次,一到雨季,就到这里来看涨水。你知道吗,那种水慢慢涨过大坝的壮观景象,就像退到不可再退的地步,最后爆发出来,像人生。我在这里坐观人生,她这么对我说。她接着说,我小时候做过一个梦,梦见我爸背着我,就从大坝上面那条小道一点一点走过去,我甚至还记得有水流从他脚下流淌过。醒了之后,我发现我这个梦做得太浪漫了。如果真的在大坝上行走,估计我俩早就被水冲走了。

她就这样一点点讲,我也认真地听。好像她永远是个演讲者,我永远是个倾听者。后来她也累了,不讲了,就靠在我肩上,我们一起看水漫过坝身。中间我们接了几次吻,都是在水流最湍急的时刻。我们用最随性张狂的姿势,自在地做这一切:聊天、观水、接吻。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阿雅突然转头问我,李哲,你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自己吗?我说,或许吧,相似的人还不多吗。她说,不,我是说几乎相同的两个人。我总觉得还有一个自己,在现在的我完全消失后,成为全新的阿雅而存在。她又说了一大堆,并对此深信不疑。我也权当这是她疯癫的一部分,只是随着点头,没在意。至于我多年之后还能想起来她说的这些,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几天之后,我们又去一家小歌厅约会。东北小街道旁的小歌厅有很多,它们通常成群结队地排列在一条街道上,有着同样的廉价,同样的老旧。歌厅外的海报永远是一个或几个波涛汹涌的女孩拿着手麦跳舞,歌厅从一到十排开的阵势给人一种泰国的红灯区的错觉。但如果你真正进入里面就会发现,这种歌厅丝毫不会给人欲望之感。我在这之前,也从没进过这里,我甚至一度以为这些地方是些淫逸场所。阿雅说,选在这里纯粹因为这里便宜,另外,她想唱歌。我说,你唱吧,我跑调,我听你唱。她毫不客气地唱起来,一首接一首,出奇地好听。她唱民谣、唱摇滚、唱流行,各有各的味道,娴熟,信手拈来,怡然自得。包间里灯光很暗,只有屏幕上明晃晃地光,长驱直入进无穷的黑暗里。阿雅站在中间,阻挡了一部分光源。光狡黠地从她身侧溜过,划过她的脖颈和腰身。我陶醉了,陶醉在歌声和光影里。

也不知道唱了多久,我看得出她有点累了,转身来求索一个拥抱。我们于是在一起抱了很久。半晌过后,她突然把手往下移,来拉我的裤链。她说,我们来做吧。我问她,就在这?她说,在这不好吗?如果你同意我俩去大街上,我也没有意见。我说,好吧。实际上,我的确有些陶醉得过火。阿雅骑在我身上,就像骑一匹马那样潇洒。也不知道包间里究竟有没有监控,但无所谓了,那时的我们,都变得不在乎这些。结束之后,阿雅随意地摆弄我凌乱的头发。她对我说,哲,以后把头发留长吧,胡子也留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喜欢那种艺术家的气质,长头发短胡茬,挺有味道的男人。我说,好,我留。

我从那个夏天开始留头发,留到二十岁时,差不多就齐肩了。我没再往下留长,之后的日子里修修剪剪,就一直是齐肩的长度。同样是那年夏天,阿雅突然说想去沈阳逛逛。我们坐上最便宜的一趟绿皮火车,在清晨出发。我们去了东陵公园,再到东北大学闲逛,然后在南湖公园转悠,最后到艳粉街去。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有“艳粉街”这个名字。我好像去过这条街上,但不记得这叫什么名字。阿雅告诉我,这儿叫艳粉街,再往东去是滑翔,过去这些地方都是城乡结合部。她说,我小时候常来这里,因为我爸在这工作。我亲眼见证这里从破败到繁华,但不太知道这里叫什么。是双雪涛告诉我,这儿叫艳粉街。我问,双雪涛是谁?她说,一个作家,沈阳人,我最近看他的小说,很喜欢。我哦了一声。她接着说,那种把自己熟悉的地方写进书里,还写得很精彩的感觉,真好。我喜欢读他的书,因为他把东北写活了。我对她说,我不喜欢读书,但我喜欢你。她莞莞地笑了。

你觉得作家怎么样?她问。我说,什么怎么样?她说,就是,我去当个作家什么样?我说,挺好的,就是不太稳定吧,我认识的作家,好像都活在过去似的。她哦了声。我急忙说,没关系,随性而活,想做就做。她笑了,说,你不用这么看我脸色的。我的脸“腾”地红了。之后,阿雅拉着我在马路上疯狂穿梭,几次都险些被车撞到,遭到司机摇下车窗的唾骂。她的论断是这样的:假使城市是原始森林,我们两个就是其中最不安分的生物。我想就一直一直,一直这样跑下去,她说,直到被车撞死,或累死街头。但我们没跑到死。跑累后,我们坐在路边看夕阳。直到晚霞的最后一抹红跃入黑暗,我们才启程回家。

回想一下,高中毕业后的那个夏天,我几乎都是在漫无目的地闲逛、进行没有意义的思考和观察陈阿雅中度过的。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月的时光成为我之后近二十年里最闪亮的日子。

到快大学开学的日子,我们就草率地在火车站分别。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在记忆中显得格外清晰。我甚至记得候车大厅座位上一颗被压扁的烟头,以及烟灰散落的形状。我还记得,一位中年大叔随意地往垃圾桶处吐痰,吐偏在地面瓷砖上。我记得当时阿雅看他时的鄙夷的脸色。

我和阿雅在后车大厅做了最后的约定。首先是删联系方式。我们把手机里一切有关对方的信息统统删掉,并承诺忘了对方。我说,要是我忘不掉你,怎么办?她说,那这样,到三十五岁,如果你没结婚,如果你还没把我忘掉,你就来找我,前提是,你能找得到。我说,好,就这样吧。那天,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吻别,阿雅只送给我一本书。那本书我留到现在,书页已经有些黄了,是双雪涛的小说集,叫做《平原上的摩西》。我问她,既然不留念想了,为什么还送我东西?存心让我忘不掉你?她说,爱要不要吧,不要还我,书是书就是了,没啥别的意思,无聊时候翻翻,挺有趣的。我说,好吧,我收着了。我突然想起点事情,问她,你家里人呢?没来送你?她说,你家里人不是也没来么?我说,没让他们来,闹心。她说,哦,我妈在美国,我爸么……就当没他这个人好了。我点点头。候车大厅响起广播,阿雅坐的列车到站了,我送她到检票口。我望着她经过检票员,越过玻璃大门,穿过T型通道,渐渐淹没在人群之中。她没有回头看我。我转身,向我启程的方向走去。

我往我那班列车的检票口走去,经过一条狭长的小通道,通道两侧的墙上满是一条条的污渍,不知道是尿还是其他的什么。几个中年男人,铺着纸壳,躺在地上打盹。终于上了火车。已经是下午五点,往车窗外看去,夕阳很温柔,光线照在临侧的铁轨上,就好像在轻轻抚摸。我想,或许消失前的事物才最温柔,可今天的阿雅并不温柔。眼泪不知怎么就从眼眶里跳下来了,妈的,我都好长时间没掉过眼泪了,爱情这个该死的东西。在那之后,我久久地望着窗外,直到太阳全部没入地平线之下,任凭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淌。火车在晚上七点到站,我下车,和大连打了个招呼。实际上,我只是去大连上大学,而阿雅只是去青岛。大学四年里,我常常到海边去,眺望海的另一头。我恨这片海,小小一个渤海,像是分隔了我们俩的一生。

新生报到的第二天,邢德通给我打了个电话。他问我是否在大连上大学,他说,他也在大连,打工。在我的高中同学里,邢德通是最行不通的一个人,他打架、抽烟、抢劫,像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光是领学校处分,就有十多次。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和他成了“好哥们儿”,或许是他自己这么说的。不过我的确没想到他还会联系我,在那些自称是我“好哥们儿”的同学里,邢德通是毕业后第一个联系我的,虽然我也没把他们当朋友。邢德通打乒乓球是把好手,原来还进过校乒乓球队。他曾经把我拉到乒乓球馆看他打球,他一个人对对面两个人,甚至不动小臂,一个手腕折来折去,黄色的小球就灵活地在乒乓球台上为他来回奔走卖命,而对面两人在球台另一侧左右奔跑,像两条被遛的黄狗。我说他打球不像打球,像耍猴。他说,乒乓球是国粹,你不懂。他爱说“你不懂”,好像这样能显得他更厉害一点。我也亲眼见过他把乒乓球拍到体育老师的额头上,正中额心。一条一米八多的大汉,就那么笔直地倒了,我一度怀疑邢德通把乒乓球换成了铅球。邢德通因为这事,校内处分升级,留在档案里了。

邢德通长得老,因此我们管他叫老邢。老邢身上带着一些痞气,但我知道,他内里是个好人。我记得他好像和我说过,他想去当兵。高中那会,家里没钱,老邢就去附近职高抢那些痞子的钱。他说他只抢那一伙人的钱,因为他亲眼见过他们抢别人。他的道理讲出来,就是治恶人要用恶方法。老邢很会打,也很能打,一个人能打三个,但后来被人使了阴招,拿刀砍了,手臂上就留下一个十厘米长的深疤。我拿起电话,问老邢,在哪打工?他说,在你学校不远,有个火锅店,最近要是有空就过来,咱哥俩吃火锅,我请你。我说行,你有钱吗?他说,我这不刚领完这个月工资。我说,算了,你那点钱来得不容易,我俩AA。他说了句行吧,撂了电话。

吃火锅那天,老邢穿着火锅店服务员穿的红马褂,鲜艳的红和他的痞气很不搭,看起来有点搞笑。你今天值班?我问他。他说,不值班,但好不容易见你,穿这红的,喜庆。迟疑了半天,他才又开口说,关键是,从家里出来就带了一件衣服,没得换洗,只能穿员工服。他说完窘窘地咧嘴一笑。我看着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老邢点燃一颗烟,自顾自地抽,没给我,大概是知道我不抽烟。他说,平时给人端盘子当奴才,今儿也当回大爷。他指着嘴里的烟,就这玩意儿,平时不让抽,今儿咱消费,不让抽也得抽。说完,他猛吸了一口。

菜齐了,老邢把一整盘酸菜倒进铜锅,一顿猛搅,水开之后就大口大口地吃。我顿时觉得老邢更老了,不像曾经那个打架的差生了,像是校门口保卫科的老头。我问他,老邢,怎么想到来大连打工?他正大快朵颐,鼓动腮帮子,听见我叫他,一口气咽完,拿手抿了嘴,说,我妈又离家出走了,这次不知道去哪,我就想,这下我成年了,不能再靠我叔过日子,我要出来,自己挣钱。你还记得回学校领录取通知书那天不?我说,记得。他说,我知道我哪也考不上,但我那天去了,还去得挺早。我去班主任办公室看了一圈,看到你要去大连上大学,我就想,我也去大连,那儿繁华。他接着说,高中那些兄弟几个,说白了都是群老狗,也就你,李哲,你像样,像个人样。我信你,所以才来大连。我说,你抬举我了。他摆摆手说,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又问,那你现在住哪?他说,我和别人合租一个地下室,一个月四百,便宜。我说,那地方,能住吗。他说能,然后继续吃他的。

我俩那天喝了不少酒,说了挺多话,也吃了不少东西。我那天喝多了,我一喝多话就多,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大堆,主要还是说自己想回到高中,说大学的苦闷无趣。我一个人说了半天,老邢突然打断我。李哲,这段时间我想了不少,还是想去当兵。我说,好,当兵好,你去吧,我支持你。他说,今年去不上了,要报名的话,还得等到明年。我说,行,我陪你等,等明年的。他像一下子被打开了话匣子,跟我长篇大论起政治军事来,说台湾要武统,又说美国的霸权主义,不知道从哪看来、学来的话,说起来还头头是道,一点不像我认识的曾经的那个邢德通。

回到宿舍时并不晚,我本想借着酒劲睡去,可是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高中时候的那些事在我脑袋里一桩一桩地闪过,我头痛欲裂,半梦半醒间好像看见了阿雅。她拉起我的手,向前奔跑,两个辫子甩到身后,在夕阳下闪着金光。过了一会儿,幻觉消失了,阿雅消失在昏天黑地之中。我哭了,哭得很彻底。虽然没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声,但觉得五脏六腑都碎了似的。我感觉身体像吸了毒,虽然我见都没见过那玩意,但我觉得戒毒好像也就像这般痛苦了。阿雅是一种后劲很大的毒品。

(二)

小楠坐在我旁边,看一本小说。我问她,看书有意思吗?她说,大叔,一看你就不懂这文字的魅力。我说,好吧,你继续看,我去煮个面条。小楠二十二岁,我四十岁,我们俩追溯起来,应该是她追我。但我好像在很久之前就爱上她了。

我站在电磁炉前煮面,正在往汤里卧两个鸡蛋,却听见小楠的大叫。大叔!你怎么有双雪涛的亲笔签名!我没动,继续煮面。煮好之后,把面条分别盛进两个瓷碗里,一个碗里放一个鸡蛋,面汤上漂几朵油花和几撮葱末。我知道,一会她自己就会跑过来。大叔!叫你你没听见吗?我问你怎么有双雪涛的签名。她拿着签名书签,在我面前晃了晃。我说,去过一次读书会,顺便要的。她说,你还去读书会?我不信。我说,为了找一个人。她说,还是那个人?我说,或许是。她说,真没劲。我把面条端到餐桌上,拿了四根筷子,说,要是觉得没劲就扔了吧,留着也没用。她说,找人这事儿挺没劲,东西是好东西,送我吧。我说,送你,拿去吧。

吃完面,我半卧在出租屋的床上,拿一支抹布擦我的萨克斯,小楠坐在电脑桌前码字。两只空碗留在厨房的水池里,没人去刷,挺孤单的样子。小楠的手机突然响了。她接通之后嗯了几句,挂了,转头对我说,我爸没了。我问她,你有什么打算,用我陪你吗?她说,不用,他那葬礼有人办,不用我管,这下就算彻底和他断了。我说,行。我只知道小楠的父亲是个小公司的老板,但父女之间关系一直很差,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小楠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小楠被判给她爸。

我沉吟了一会,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小楠先开口。大叔,我今天算了件心事。我嗯了一声,她接着说,大叔,趁现在我们结婚吧,等过年我的稿费拿到了,你再攒攒吹萨克斯的钱,我们就买个房子。我说,你想好了?她说,想好了,等有了房子,我就给你生个孩子。我被吓了一跳。和她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没碰过她,一是我自己有罪恶感,另外是怕伤害她。我说,你这丫头,一天天都想啥呢。她说,叔,我不小了,我都二十二了。

第二天,我还是和小楠领证了。那天我去民政局时还背着我的萨克斯,想领完证直接去上班,小楠对此好像也没什么意见。我在一家爵士乐酒吧吹萨克斯,不需要音乐的时候就帮忙看看台,打打杂,一个月有三千块钱工资。小楠在家码字,她接各种各样的活,有时也给人写剧本。我也说不清她成天在写什么,文学圈的事情,我不太懂,也可能她还没进文学圈。我在酒吧吹完我的萨克斯,和老板打了个招呼,就坐在吧台,点了杯威士忌,自己喝。几个认识的酒保和我问了声好,不过我没告诉他们我今天结婚。我和小楠不打算办婚礼,因为我们都无父无母,而且就算是小楠的母亲还活着,也不知道去哪了。而我的父母,在我三十岁的时候因为车祸去世了。另外,我们两人也没什么朋友。现在遇到小楠,彼此也算后半辈子有个依靠。

我靠着吧台,自己连喝了好几杯,期间想了挺多。我有点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害臊。小楠二十二岁,桃李已过而花信未到的年纪,我四十岁,长发凌乱、胡子拉碴,只不过看起来有点瘦弱。小楠能看上我的原因,我只记得那句:大叔,你有艺术家的气质。

(三)

第二天睡醒,我觉得头要炸掉了。我试图把昨晚幻想到阿雅的模样忘掉,可是那画面挥之不去。我硬着头皮去上课。下了课,我给老邢打了通电话,他声音厚重有力,完全不像昨天刚醉过酒。我稍微放心了一点,但一整天还是飘飘乎,觉得魂不守舍。晚上回到宿舍,我坐在书桌前,盯着阿雅送我的那本《平原上的摩西》。我终于还是读了那本书,而且一读就是一整晚。我似乎在那晚重游了沈阳,就在艳粉街那附近转悠。那本书和阿雅一样,后劲很大,以至于以后的大学四年时间里,我没敢再翻开它。

我在大学修德语,教德语的老头鼓励我们读德语原版书。于是,单词没记住几个,德国杂史倒是看了不少。大学四年很单调,没教几个朋友,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睡觉,偶尔打游戏,但不至于沉迷。大二那会,送老邢去当兵,就在学校旁边潦草地吃了碗牛肉拉面。老邢走之后,我在大连就算彻底孤军奋战。大三情窦又开,追过两个女生,一个拒绝了我,一个把我当备胎使,总之都是草草收尾。大四没再喜欢过别人,偶尔会想起阿雅,然后哭一晚上,第二天洗把脸再去上课。唯一的收获是进了个乐器社,学会了吹萨克斯,参加比赛还得了几个奖。

本科的成绩很烂,勉强毕了业。我与德语彻底告别,在大连谋了个生路,做房产中介。一开始没钱,我就想到了老邢,也和人合租了一个地下室。确实像他说的那样,能住。只不过,住的时候别把自己当人看就行。当中介,收入不高,累得像狗,每天拎着公文包,在今州和旅顺口之间来回跑。大概干了四年多,终于受不了了,裸辞,去了北京。在北京进了一家补课机构,当学管,没考资格证。北京诸如此类的补课机构太多,用人标准也不高,我于是钻了这个空子。机构是连锁的,还有员工宿舍,基本不愁住宿,只不过工资低,所以没人爱干。我没什么理想,也不想攒钱,就这么将就。到现在,基本上忘记了在北京怎么生活,只记得每天打几百个电话,联系家长,推销课程,闲下来时就透过大玻璃看学生上课。几十个学生挤在三十平的小房间里,各有各的姿态,大多眼神空洞、体态疲乏,我和他们的状态也差不多。

在北京坚持干了几年,干到三十岁。三十岁那年,父母出车祸双双去世,我辞职回到老家,感觉像天塌了一般。当时兜里只有六百块钱,是仅存的一点工资,连买个棺材盖都不够。管亲戚借了钱,办了葬礼之后,我决定留在老家。

我捡起多年没碰的萨克斯,在一家爵士乐酒吧演奏。每天都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觉得比当中介和学管有意思。尤其到了夜深的时候,除了醉汉和酒鬼,还有一些漂亮年轻的女孩,哭花了妆,一个人喝酒。我有时会和她们喝两杯,听她们讲故事,打发时间。她们总会好奇我的长发,然后摸摸萨克斯的金属管,最后倒在沙发上。我给她们叫车,把她们送回家,对她们的肉体并不感兴趣。老家是东北的小城市,收入虽然不高,但是花销少,因此攒了点钱,还完亲戚的债之后,还剩了点。在酒吧上班,但也克制自己,一个礼拜只喝一次酒,每次喝醉都能梦到阿雅。因此喝酒也成瘾,不喝酒的日子,就像在戒毒。

在酒吧,交了几个服务生朋友,其中一个是个小男孩,二十出头,长得老,有点老邢的模样,因此我和他最好。一次喝醉了,我和他说了阿雅,我说,操他妈,一辈子都忘不了一个女的,没出息,糟心。第二天发现前一晚说得有点多了,自此再没和别人提过那档子事。

三十五岁生日那天,我带着五年攒下的一万块钱,带了几件衣服,背着我的萨克斯,离开了老家。我没出息,还想着阿雅。我在各地流浪,前前后后去了青岛,北京,和大连,只要有希望找到的地方都找了,一无所获,最后又回到沈阳。到沈阳那会,我身上只剩一百块钱。走在路上,碰巧路过一家书店,门口摆着一张海报:作家双雪涛先生——《飞行家》读书会。我迈步进了书店,环顾了一圈,没看到阿雅。我掏出背包里阿雅送我的那本《平原上的摩西》,里面夹着出版社赠送的书签,管那个叫双雪涛的作家要了个签名,就签在了书签上。

出了书店,我好像突然想起点什么,径直去了艳粉街。那儿和以前又不太一样。东边建了医院,医院旁通了地铁,地铁能通向城市的各个方向。我在街边找了个拉面店,要了碗牛肉拉面,吃完,兜里只剩八十八块钱。突然有点想老邢,就给他发了个微信。他现在在部队里是个干部,而我现在的模样,也就算条流浪汉。我觉得我和十六年前的他,调换了位置。从离开老家那天起,我从没想过给自己留后路,攒的钱一点点花光,就像随手扔垃圾一样随意。我老了不少,从壮年模样变成邋遢大叔,也就一年多的时间。

我离开拉面店,逛了一圈,最后坐在医院后院的园子里,迎着夕阳,吹我的萨克斯,反反复复就吹了一首《昨日重现》。盛夏季节,园子里的植物都飞一般地生长,映衬着斜阳,有斜阳草树的伤感。我又把《昨日重现》吹了一遍。曲子吹到一半,来了一位大爷,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满头白发,自己操控着轮椅,到园子里遛弯。他到我旁边,看着我吹。我吹完,他开口说,小伙子,要是不介意,能把你的萨克斯借我吹吹吗?我把萨克斯递给他,他摆弄了几下,吹了首《友谊天长地久》。他的萨克斯吹得深沉而厚重,没有小资产阶级的浪漫奢华,但有抑扬顿挫。吹完后,他把萨克斯还给我,向我道了声谢,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没有缘由。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我顺着艳粉街往西逛,快到沈阳的边缘,是一片别墅区。我想,大概可以在别墅区的长椅上将就一晚,这里晚上几乎没人出入。大概七点钟左右,周遭暗下来,星崩几个路灯亮了。园区像座鬼城,死一样地沉寂,但我不害怕,也不孤独,想象有游魂陪我入梦。过了一会,我听见一阵脚步声,很轻,很快,由远及近。我顺着声音望过去,路灯下,是个很细的身影,长头发,是个十几岁样子的女孩,影子被路灯拉长,不一会又消失在黑暗中。

像是被灵魂以外的东西驱使了似的,我摸了摸背包,掏出一把水果刀,寻着脚步声,跟了上去。她拐进两栋没有亮灯的别墅之间。我追过去,捂住她的嘴巴,把水果刀抵在她脖子上。别出声,我不伤害你,身上有多少钱,掏出来,我哑着嗓子说。她没出声,也没有其他动作,我变得有点害怕。我没敢再动,保持着拿刀的动作,出了一身冷汗。大概几秒钟之后,她开口了,大叔,我没带钱,你要是没有去处,就和我回家吧,晚上家里就我自己,挺没意思的。我说,别啰嗦,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拿出来就是了。她说,说了没有,不信你搜我身,我家里真的没人,就那间,喏。她指了指一栋没亮灯的别墅。

我被一个被我抢劫的小女孩莫名其妙地带到了家里,这事说起来太荒唐。我拿刀胁着她到家门口,她开门,打开灯,直到我看清她的脸,那把水果刀,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长了张和阿雅一模一样的面庞。我愣在原地,眼睛发直,觉得有点呼吸困难,话也说不出来。

大叔,你是第一回抢劫吧,太不专业了,刀都掉了。她捡起我掉在地上的水果刀,戏谑地看着我。我终于能开口,问道,你是阿雅?她说,什么阿雅,大叔,你说什么呢,莫不是喝醉了。我的脑子好像傻掉了一半,另一半在自己绕圈。你是阿雅,你就是阿雅,十八岁的阿雅,十八岁,我念叨。大叔,我不叫阿雅,我叫张晓楠,不过十八岁倒是没错。张晓楠说着走向书柜,拿出一沓红色的纸钞。她说,大叔,这些钱是我这个月的生活费,我爸留给我的。还剩一千二,你要是要,就都拿走吧。她接着说,大晚上的,附近的酒店离这都挺远,你就搁这儿住吧,当陪我。我盯着她的脸,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你不怕我?她说,才不怕,你看着也不像十恶不赦的人。我说,我要是半夜把你杀了呢?她说,我也不怕死,死了才好。还有,大叔,你这长头发,看起来挺帅的,有艺术家的气质,就算被你杀了我也乐意。而且你还背个萨克斯呢,有哪个杀手杀人的时候还背个乐器的。我回头一看,确实,我的萨克斯还在背在后背上。

最后我还是留在张晓楠家过夜了,并觉得自己有点恬不知耻。我想我糊涂,张晓楠必定不是阿雅。现在的阿雅,应该是三十六岁,和我一样的岁数。不再会是一张稚嫩的少女脸。我突然想到一句话,是阿雅曾经问我的。“李哲,你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自己吗?”

我又盯着张晓楠看了会,觉得世界真是奇妙得不可思议。她此时正在摆弄我的萨克斯。大叔,这萨克斯怎么吹啊,你教我呗,她说。我说,不教,困了。她说,你真没意思,一个大活人,话都不说几句。我没吭声,因为确实很累,不想说话。她又问,大叔,你之前干什么的?为什么没钱了?怎么就想到去抢劫?我说,小孩子别问那么多。她说,谁是小孩子,我成年了,下个月就上大学了。我问她,你父母呢?她说,我爸妈早离了,最近我爸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大胸女跑了,不知道啥时候回来,不过他挺有钱,你要是没钱了就跟我说,我有的是办法框他的钱。我噗嗤一声笑了。她也笑了,笑声不拘束,很爽朗,笑起来也像极了阿雅,我看得有点痴。她说,大叔,你还是笑起来好看,不邋遢,挺温柔。我心里咯噔一下,别过头,对她说,时间不早了,你去屋里睡吧,我睡沙发。

第二天,别过张晓楠,我决定在沈阳谋生,因为眷恋这座城。究竟为什么眷恋,我也说不清,总之就是眷恋。我最后去了一家乐器店,帮人修管弦乐。张晓楠坚持每天到店里找我,她说她喜欢我。我问她为什么。因为我觉得大叔是个好人,她这么说。我说,就因为这个?好人可海了去了。她说,还有,大叔你有艺术家的气质,我喜欢。我觉得这丫头有点疯疯傻傻的。她问我,大叔,你知道斯特里克兰吗?我说,外国人?她说,英国小说《月亮和六便士》的主角。我说,我不怎么看书。她说,斯特里克兰义无反顾地去画画,就像你现在,义无反顾地搞音乐。我说,音乐是谋生,义无反顾谈不上,我是个俗人。她说,所以说,我喜欢俗人。她的眼睛忽闪着,我望进去,即刻坠入一片深邃的蓝色和广袤的灰色之中。

最近发生的事情都太过魔幻,以至于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张晓楠,阿雅,我已经彻底搞混了。我望穿张晓楠,想象不出阿雅的面庞,脑子里只剩阿雅咯咯的笑声在回响。张晓楠穿裙子,盘腿坐在乐器店的圆凳上,白色的内裤时隐时现。我递给她一张毯子。盖上,我说。她说,大叔,你老糊涂了吧,大夏天的。我说,盖上,否则别怪我把你请出去。她瞅我一眼,噗嗤笑了出来,突然把嘴凑过来,亲了我的右脸。她速度快极了,像小鸡啄米。我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也看不到耳根红没红,只骂了句,臭丫头,再这样真把你轰出去了。张晓楠不害臊,望着我咯咯笑。这大概是那个夏天的全部内容。

那个夏天,我去到哪,张晓楠就跟我到哪,我只觉得她这点不像阿雅,但又很像。执着劲不像,疯癫劲倒是很像。父母祭日,我带着一沓纸钱,搭最早的一班车,回老家坟地。当然,同行的还有张晓楠。这丫头很有小聪明,即使我万般隐匿我的行踪,她还是能通过蛛丝马迹找到我。在大巴车上我对她说,你不去当侦探白瞎了。她说,我不当侦探,但写侦探小说。我说,你还写小说?她说,大叔,你也太能小瞧人了,我中文系的。以后嘛,我要写书,写很多书,还要和大叔好好过日子。我说,你这丫头,又开始胡说了。我突然想到某个人曾经说过想当作家。真奇怪,自从认识张晓楠之后,对那人的记忆就在慢慢衰退,有时候甚至想不起名字。我努力想回想起那个名字,想不起来,最终没有为难自己,趁着疲倦,在大巴车上睡着了。

父母的坟在老家西边的山上,是两个挨在一起的小土包,上面各自立了一块碑。当时穷,没钱买公共墓地,只能这么对付,至今觉得对不起爸妈。我保留了这样的习惯,即使清明节不扫墓,父母祭日也一定要回到这里烧点纸。

张晓楠蹲在坟前,摆弄山间黄色的小野花。她摆弄得很认真,我注意到,她眼睛里有一种坚韧。阳光穿过树林,变成圆圆的光斑,映在布满松针的坡地上。空气里有种混着腐烂气味的干燥。这里的山间没有溪流,折断一根枯木,好像撕掉一整块干瘪的死皮。我试图用打火机点燃一张纸。纸燃烧不同于木材,不会发出“噼噼啪啪”的乱响,而是会柔和地分解纸张的每一寸肌肤,留下细腻的灰烬。可是我分明听到了噼噼啪啪的响声。

大叔!大叔!我回过神,还有点恍惚,突然察觉到张晓楠在冲我大喊。大叔!你脚底下的枯树枝着了!张晓楠大叫着,我如梦初醒一般,开始尝试用脚踩灭火苗,可火势太旺,我没踩灭火苗,只踩出滚滚一片浓烟。我的背包里没有一滴水,张晓楠也没有。火势就着地上的松针开始向外延伸,慢慢逼近附近的松树。浓烟进入我的口腔和鼻腔,塞住我的气管和食道,我开始觉得有些窒息。我脱下半袖,捂住口鼻。

慌乱之中,我注意到张晓楠,她的裙边被火点燃了。我急了,几步越过去,用力扑向她,紧紧抱住她,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把火滚灭。她突然说,大叔,你走吧,我突然觉得死在这也挺好。我冲她喊,你他妈是不是又疯了,快走!她自说自话地问,如果我被火困住,是先烧伤还是先昏迷?

火把坟地画成一个圆圈,圆圈的中心是我父母的坟包,以及我和张晓楠。我们大概已经没有出路了。我觉得浓烟大股大股地灌进我的身体,我不能大口喘气,但又不能不大口喘气。张晓楠晕倒在地上,而我紧紧拽着她的胳膊。你醒醒,你醒醒,我拍着那丫头的脸,已经辨别不出自己是在心里呼喊还是在现实之中。我看到一团红色,从四周向中心扩散,渐渐把张晓楠掩埋。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我梦到太阳,梦到冰川,梦到黑夜,梦到黄昏的乐声,梦到一整片原野,最后是两个女孩,一个圆眼睛长辫子,另一个也是圆眼睛长辫子,她们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我能区分她们的不同。

(四)

看着小楠的床被推出产房,我松了口气。我儿子,现在正躺在一张小花被里,紧闭双眼,像在抗拒这个世界。新生儿的皮肤是皱皱巴巴的,很丑,就好像一种没毛的猴子。但无论怎样,我儿子,我都喜欢。护士把我当成了小楠的爸。我无所谓,因为沉浸在喜悦之中。我又看了看李泽,我儿子。

小楠跟我说,就这短短一年的时间,她好像完成了人生的所有使命似的,就算现在死了也满足了。我说,别这么想,你的使命还很长。她嗯了一声,又睡着了。生完李泽之后,她很能睡。我回想了一下这一年,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小楠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很成功,得了几个小奖,也赚了挺多钱。她趁着势头做了几场演讲,成为初出茅庐的作者,收获了一些读者。我拿出这些年鼓捣萨克斯攒的钱,小楠再贴补了点,付了新房的首付。我觉得自己真正在“生活”了,很被自己感动,还没出息地哭了一场。为了迎接新生活,我仪式性地把头发剪短了,小楠说我剪了头发之后不帅了,但更像个爸爸。

我站在厕所的镜子前刮胡子。我四十四岁了,面部是土黄色的,一些细纹爬上眼角,额头也开始泛上棕斑,不过,看起来是个精神饱满的人。这几天我在频繁做一个梦,梦里有个声音,唤我李哲,一开始是细微的耳语,后来变成尖锐的高喊,最后变成撕心裂肺的怒吼。我恍然从梦中醒来,一度认为自己就叫李哲,梦醒半天,才回过神来,想起自己是李铮。小李泽在里屋哇哇地哭起来,我凭声音就能判断,他尿了。我从厕所拿了新的尿不湿,奔向里屋。

李泽两岁那年,我和小楠带着他回了趟我的老家。虽然在老家已经没有亲人,老家城市也破败不堪,但我和小楠愿意回去,就当做一次旅行。老家是傍水而生的小城,有一条细长的河,河的西边是上游,有山,属于长白山一带,河的东边有个水库,蓄水量比较大,能供给大半个省的用水。我和小楠从沈阳出发,坐大客车,一路自西向东,依次看到群山、长河和楼房。李泽已经会简单地表达,在车上吱哇乱叫,爸爸妈妈地喊,惹得旁人注目。小楠在一旁耐心地教: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还有不可以在这里大声讲话。我只看着他们,眼睛眯成一条缝,眼睛在笑。看着沿途经过的地方,总觉得自己曾经在那里经历过什么,譬如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在火车站流过泪,在小歌厅唱过歌,在山上点过火,在大坝上看过水。大客车经过一站又一站,我脑中闪过一个又一个片段,有些头疼。不过没关系,每当这时,我会看看李泽。他很随他妈,圆圆的眼睛忽闪忽闪,只要望着那双眼睛,心就会平静下来。

这次回老家的另一个目的,是去和兄弟老邢一聚。我们大概有二十多年没见了,自从他去当兵,我们虽然时有通讯,但从没见过面。老邢两年前从部队退役,退役时是个士官,现在被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但一辈子没结婚。二十多年没见面,我老了许多,可老邢没老,当了二十年的兵,变得更帅气、更有力量了,就是头发灰白灰白的。饭桌上,李泽一直在吵闹,小楠就抱着他出去散步。另一边的我和老邢,各自喝一瓶啤酒,天南海北地聊。

我发觉老邢比以前健谈了,也更八卦了,大概是这些年在事业单位当司机的缘故。他给我看了这些年练的肌肉,有手臂上的、有腿上的,还有肚子上的。接着他又谈起最近知道的二三新闻。老邢说,咱城西边的土山,上个月着火了,你知道吗,据说烧得可大了,最西边那颗神树,烧死了。我说,从没听说,不过那棵树年岁应该挺大了。老邢压低声音说,听说还烧死俩人,上面瞒下来了,不让宣传,据说是一男一女,男的四十多岁,女的是个小女孩,就十七八九的样子,那叫个惨。我说,这年头,还有被山火烧死的人,真稀奇。老邢说,还有更稀奇的,那俩人的身份好像一直没确认,也没有家属来认领尸体。老邢的说法,我半信半疑,没太当真,就当听个故事。

接着,他又和我说了一件有关一个人死去的事情,这件似乎是真的。老李,你还记得咱上高中的时候,有个女孩,叫陈阿雅的,成天疯疯癫癫的。我说记得。他说,死了,没几天的事。我问,怎么死的?他说,跳楼了。我问,抑郁症?他说,不知道,但平时好像挺正常的。毕业之后她一直在一家小出版社当编辑,也不像以前那样疯癫了,甚至是挺平庸一人,就是一直没结婚。我点点头,感叹了一句世事难料。

不知怎么的,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回想陈阿雅的事情,总感觉很熟悉这个人,实际上也相当陌生。小楠看出我心情不好,过来询问。我说没事,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回到家,我取出我的萨克斯,突然想吹一小段。事实上,我从不再家里吹这东西。我吹了一段《回家》,觉得有点腻歪,就取来以前的谱子翻看。我翻到一首《昨日重现》,觉得名字很好,就吹了下来,一吹就是一整晚,第二天觉得愧疚,幸亏没听到邻居敲门。我把这首曲子的谱子夹到一本叫《平原上的摩西》的书里,但这本书是从哪来的,我竟也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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