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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正义论》,一本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哲学著作
来源:哔哩哔哩作者:洞察网2022-05-14 09:47:08

自从“何为正义”的话题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被抛出后,正义便成为了政治学内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古希腊到古罗马,从自由主义到功利主义,无数学者发表着一己之见。

然而真理似乎并未愈辩愈明,这些学者在论证过程上的模糊,使得他们的主张虽然各有千秋,却无法充分站稳脚跟,“正义”的概念一直浮于空中,成为某种先验性的存在。

直到二十世纪,一本在政治哲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横空出世,它就是罗尔斯的《正义论》,这本书不仅阐明了“正义”的概念与原则,并且做出了严密的论证。在足有四百余页的皇皇巨著,罗尔斯以他自己的理解,为我们拨开了关于正义的迷雾。

首先应当阐明罗尔斯关于正义的定义:正义代表着自由的不可侵犯以及权利利益的公平分配。“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了一些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所以,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

在此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

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

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并且

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平等原则)。

正义原则之中还包含着两个优先性原则:

第一,自由的优先性

两个正义原则应以词典式次序排列,因此,自由只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这有两种情况:

1.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必须加强由所有人分享的完整自由体系。

2.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第二,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性

第二个正义原则以一种词典式次序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追求利润总额的原则;公平的机会优先于差别原则。这有两种情况;

1.一种机会的不平等必须扩展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

2.过高的储蓄率必须减轻承受这一重负的人们的负担。

这些原则如何得出呢?罗尔斯依照契约论,假定了一种原初状态。

在原初状态中,资源条件处于中度匮乏,即既不过度匮乏以致无法进行分配,也不过分丰裕以致无需分配。其次,人是自由、平等且有理性的个体,能够凭借自己的理性作出判断。另外人与人之间相对冷漠,不存在同情也不存在嫉妒。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人们处于无知之幕背后,对于自己当前的身份状况、性别特征等等可能改变偏好的因素一无所知,但同时又知晓这些因素在现实中的存在。

在论证开始前先强调原初状态的一些特征,这有助于之后内容更好地展开。

原初状态与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有些相似,人们都处于隔离的状态中。在囚徒困境里,两个囚犯均遵循自己的个人理性而选择不坦白,最终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然而这种情形在原初状态内不会出现,因为即使人们从功利主义进行效用计算,他们会因为基本善的引领而选择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并且相互之间拥有着信任。

所谓“基本善”,罗尔斯认为它们是理性人所向往的东西,并且人总是向往着更多的基本善。基本善主要包括:基本的权利和自由,机会和权力,收入和财富以及自我价值感。

在罗尔斯看来,正义优先于善,但基本善为原初状态中选择正义原则提供了动机,并且为区分"最不利者"提供了标准 。在正义原则建立之后,我们可以构建"善的强理论",即特殊的善。

接下来开始对正义原则的论证,需要注意的是,正义的第一原则几乎是一项共识,因此罗尔斯的论证聚焦在第二原则。

那么让我们从一个博弈游戏开始:餐刀由一人掌管,那么如何尽可能均分一个蛋糕?

答案是简单的,让执刀者取走最后一块,如此一来为了保证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此人便会尽可能将每份蛋糕切得平均。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与此相似,无知之幕下每个人不知道自己将分得哪块蛋糕,因而会尽可能注意到最少受惠者的利益。

在此我们注意到,罗尔斯认为理性人是厌恶风险的,他不会假设有人因为不喜欢吃蛋糕或者肠胃不舒服而选择了较小的一块。

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原初状态的人会采取最大最小值原则,该原则使我们注意那种在任何计划的行动中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形,并以此做出决定。也就是说,这一原则再次证明了原初状态下人们对最少受惠者的关心。

在代际关系上,罗尔斯反对以一代人的牺牲为下一代人作出储蓄,他将代际关系同样隐于无知之幕背后,人们将无从知晓自己所处的时代,因而会主张一种适当的储蓄。

代际公平应首先得到公认的比率进度表,在贫困时少储存,富裕时多储存,并由此避免一种极端的比率。通过将自己设想为父亲,人们应当通过指名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向他们的父亲和祖父要求些什么,来确定他们该为自己的子孙留存多少。

以上是对差别原则的论证,接下来转向机会平等原则。

罗尔斯强调,开放机会的主要考量不在于效率,因为无法否认,不完全开放时仍可以对所有人有利。但被排除的人有理由抱怨,不仅因为他们无法获得地位所带来的奖赏,而且是因为他们被禁止体验因热情机敏地履行某些社会义务而产生的自我实现感。“他们因此被剥夺了一种重要形式的人类善。

功利主义者边沁主张让聪明人拥有更多的选票,对此罗尔斯坚决反对,他认为在政治参与中,“这个公民学会了权衡各种利益而不仅仅是他自己的利益,学会了受某种正义观和公共善而非他自己的喜好所指导。”

换句话说,机会平等原则并不只是赋予了人们进入的权利,更是赋予了他们成长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缺失是无法以效率的增长所弥补的。

罗尔斯还通过对其他正义理论的批判,进一步巩固自己的论证。

首先是直觉主义。在A型中,曲线代表一个人对不同平等水平和福利总额组合之间的评价,平等=1/福利总额,因而同一条曲线上这种评价总是相等的,B点优于A点。

B型中,实线与虚线分别代表两个人对不同水平和福利综合的评价,两人的偏好不一致,因此在实线上C与D评价一致,但在曲线上D优于C。

由于每个人的偏好各不相同,因此直觉主义无法得出统一的结论,只能走向混乱。

其次是效率原则。图中表示在X1与X2之间对某种资源进行的分配,效率原则以帕累托最优为标准,因此BA上所有点均符合效率原则,包括B与A两种极端,也就是说该原则允许X1或X2一无所得。

同时,效率原则无法对BA上的点作出评价,它只能证明C优于E,因此进一步选择必须诉诸于其他原则。当我们将公平原则纳入其中,我们可以判断F优于C,尽管后者效率更高。综合两种原则的话,D优于C。

最后是功利主义。上一章已经提及,功利主义允许更多的不平等,接下来将进行证明。图中存在LAG与MAG两方,很明显前者处于劣势地位,在曲线的任意阶段,LAG的收益都少于MAG。OD上对等性递增,双方都在获利;DB上对等性呈负,LAG利益受损,已不符合公正的正义,但总体效益仍在增长,仍呈现互惠性,仍符合功利主义的正义原则。在BF上,总体效益也出现递减,互惠性消失,MAG依靠剥夺LAG的收益获利。

那么是否可以以增长的社会效益对LAG进行补偿呢?

罗尔斯认为,将希望全部寄托于慈善之上并不现实,一则它要求过多(喜好无法具体确定且难以计算),二则在逻辑上难以成立(不存在充足且持久的动机)。因此功利主义通过整体功利的增加补偿弱者的尝试不成立。

差别原则首先维护了一种善,其次肯定了每个人的利益。功利主义则要求人们,特别是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牺牲自己以换取集体的最大利益,后者的可靠性不如前者。同时,功利主义将人视为手段,而正义原则下人们将彼此视作目的,表现出的自尊互尊促进了社会合作的和谐有效。

无可避免,罗尔斯的论证依然存在缺陷,尤其是在原初状态下的那些先验性假设,他本人也在之后的学术生涯中对于自己的观点作出了不少补充。但毋庸置疑的是,在这位政治哲学家的努力下,我们对正义的思考将更进一步,而《正义论》一书,也将作为一部伟大的政治哲学著给无数人带来新的启发,而这正是一位学者所能为人类带来的最重要的价值!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政治哲学 社会整体 囚徒困境 一无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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