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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现金贷呢?
来源:财新网作者:蔡凯龙2017-05-18 15:50:20

最近,现金贷被推向了风口浪尖,承受重压。4月10日,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剑指现金贷业务,使之成为众矢之的。主流媒体和舆论一边倒地对其批判,其主要理由集中在:现金贷利率过高,为变相高利贷。这种以利率高为否定现金贷的理由,细究下实则站不住脚。

我们能容忍甚至感谢千倍暴利的手机充电桩,为什么不能接受利率看起来高而利息却不高的现金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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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调研中发现,很多现金贷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监管和舆论原因,他们一般以低于单笔平衡年化利率来设定贷款利率,因此借款人的首次现金贷往往是企业亏钱在做,只有借款人重复贷款到一定次数,他们才真正盈利。因此现金贷企业普遍把发展现有客户作为重中之重。

现金贷在短短几年高速发展,很多不良企业大举进入该领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出现了众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规范。笔者认为问题在于贷前和贷后:贷前信息不透明,用欺骗营销诱导贷款者;贷后出现坏账,激进式利滚利,窃取用户个人隐私,非法甚至暴力催收,这些都亟待监管。

而对于贷款过程中的利率,监管不应该一刀切,更不应该限定最高利率,对高利率只能疏不能堵。由于行业特性风险高,产品特性成本高,现金贷的利率不得不高。很多专家并不同意,称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的现金贷产品利率只有在18-25%。笔者认为这是因为企业和服务对象不同,这些有电商基因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规模大,服务的是平台上有购买历史的优质客户,在资金、获客、征信、坏账控制和运营方面能极大发挥自身特点从而降低成本。客户不是傻瓜,如果能轻松借到利率20%的贷款,谁会去借100%利率的贷款呢?电商出生的互联网公司和现金贷公司,本身实力差距巨大,服务的是截然不同的客户群,无法作为参照。

各地监管目前倾向于设定36%年化综合利率作为现金贷的利率上限,表面上是保护消费者,却事与愿违。即使在美国金融服务健全,资金成本较低的金融环境下,薪金贷都已经存在20年,而且年化利率都达到300%左右。这样不考虑实际情况,强行行政干涉的后果,必然逼迫目前现金贷企业退出低收入客户市场,或者进入中间客户市场重新做回原来P2P,或者沉入地下成为民间高利贷,彻底消失在监管的雷达里。而低收入者的金融需求依然还在,有需求的民众不得不转向民间高利贷。这以普惠金融背道而驰。

监管者对高利率并不是毫无办法,相反监管能发挥主导作用帮助业者降低利率。业者最大的问题在于借款者多头贷款,造成坏账率居高不下,监管如能够牵头发起行业协会,或者让现金贷业者接入征信机构,这样就能防止多头借贷,降低坏账成本,同时能减少业者的征信成本,双管齐下降低借款利率。其次,监管应该鼓励更多优质公司涉足现金贷,增加行业竞争。致力于推动普惠金融的国际扶贫协商组织CGAP在2008年年报提出:“最有效的降低小微金融利率的机制是竞争……在很多充分竞争的市场,随着效率提升,小微金融利率随之下降”。竞争能使风控不佳,成本过高的企业,因为利率太高而逐渐被淘汰出市场。

如今金融监管整体趋严,但是加强监管和支持创新是可以共存的。加强监管也不能成为普惠金融倒退的理由。设定利率上限一刀切的监管方式,虽然看似简单直接。在监管者眼里,高利率不存在了。但实际上群众被迫把需求转入地下,真正失去了正规金融服务的权益。

《人民的名义》里达康书记在为金山县修路,出了人命,他顶住压力,坚持把路修完,造福了整县,老百姓都感激他。区书记孙连城,懒政不作为,只求自己不出事,却害苦了当地老百姓,被人痛骂。监管在出台对现金贷相关规定的时候,应该多想想政策出台所引发的真正后果,特别是应当多听听底层低收入人民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声音最微弱,且最不容易被听到。

以高利率否定现金贷,最后的结局则是:民众,现金贷和监管三方都是输家,而高利贷者会破天荒地为监管这一举措拍手叫好。

[责任编辑:周小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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