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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晚,*ST苏吴(600200)(600200)、*ST东通(300379)(300379)分别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财务造假双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ST苏吴、*ST东通股票自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11月25日收盘,*ST苏吴涨停,报1.24元/股,总市值8.81亿元。*ST东通上涨7.86%,报3.02元,总市值16.85亿元。
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13家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触及(或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创历年新高。分别是*ST卓朗、*ST普利、*ST东方(600811)、*ST中程、*ST苏吴、*ST恒立、*ST龙宇、*ST元成(603388)、*ST高鸿(000851)、*ST锦港、*ST东通、*ST紫天、*ST九有。
据*ST苏吴公告,经查明,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46850.82万元、43074.52万元、37666.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罚款。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东通公告称,经查明,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东方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东方通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亿元的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处罚。前述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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