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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沉睡”6年的10万元汇票终成废纸法院:票据权利过期不候
来源:紫牛新闻作者:洞察网2025-12-24 19:25:11


(相关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吴佳笑 通讯员 苏冉)近日,南通市崇川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票据纠纷案。某食品公司将一张“沉睡”六年的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兑付时遭拒,诉至法院后,其请求仍被驳回。这张面额10万元的汇票,因超过法定权利时效,最终未能兑现。

2018年,某食品公司在一次业务往来中,收到一张面额为10万元,到期日为当年8月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然而,由于公司内部管理疏漏,这张承载着真金白银的票据,竟被遗忘长达六年之久。直至2024年12月,公司在进行内部档案整理时,这张“沉睡”的汇票才得以重见天日。

食品公司随即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却被告知汇票已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无法兑付。食品公司坚持认为,票据虽已过期,但相关权益不应就此抹杀,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与票面金额相当的利益10万元。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指出,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自汇票到期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即消灭。本案汇票于2018年8月1日到期,持票人直至2024年才主张权利,已远超两年时效,因此,票据付款请求权已消灭。

那么,票据权利消灭后,是否意味着出票人或承兑人可以“无偿”获得这笔利益呢?为平衡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防止不当得利,《票据法》第十八条设立了“利益返还请求权”,允许持票人请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与票面金额相当的利益。但法院强调,该权利属于普通民事债权,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规定,应从票据权利消灭之日(2020年8月1日)起算。但食品公司于2025年才提起诉讼,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这张价值十万元的汇票,因被遗忘六年之久丧失兑现权益,最终沦为一张“废纸”,为企业敲响了双重警钟。一方面,银行承兑汇票具有高流通性和时效性,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专门台账、定期核查、及时提示付款,避免因疏忽导致票据“沉睡”、资金沉淀。

另一方面,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极为严格,持票人必须对汇票到期日、票据权利两年时效、利益返还请求权三年诉讼时效等关键节点保持高度敏感,避免因时效届满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

校对 陶善工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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