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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十项行动”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来源:辽宁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09-17 10:34:11

今年是朝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起步之年,全县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重点,通过开展“十项行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开展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启动县城客运站和环城路建设,推进大凌河县城段综合治理,核心区亮化实现全覆盖,推进辽西北供水管网与县城主管网对接,保证城区居民用上优质水。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抓好文明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五进”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经商、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提升行动。以公园广场、景区景点和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以公交站点、公交车辆为载体,开展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屏幕等设施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开展市场、商场环境提升行动。按照“标准化、清洁化、超市化、综合化”发展方向,建成区500平方米以上集贸市场以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针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物品摆放、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等问题进行综合规范整治。同时还将开展环境卫生治理行动、交通秩序治理行动、占道经营治理行动、“小广告”治理行动、“两烧”问题治理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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