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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阴县以乡村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治理
来源:安康市汉阴县司法局作者:洞察网2022-11-30 16:07:24


(资料图)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安康市汉阴县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乡村振兴,通过法治乡村的正向激励,为乡村振兴提供“公平正义、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汉阴县被中央农办等6部门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县,城关镇三元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蒲溪镇盘龙村入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两说一商”机制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让法治在乡村落地生根,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需要每一位乡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加强乡村普法工作,在群众心中埋下法治“种子”势在必行。近年来,汉阴县探索建立干部说法说政策、群众说事说心声、大事要事民主协商的“两说一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乡村创建中润物无声的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8月25日,汉阴县《推行“两说一商”机制 拓展议事协商形式》在全国乡村治理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上进行大会交流,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两说一商”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全县共收集涉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3000余件,开展集体协商议事500余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100件,乡村治理能力、决策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共建家园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汉阴县平安建设满意率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3次获评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

强化法治资源整合,建设乡村法治工作三支队伍

一是培育法治乡村建设主力军。近年来,汉阴围绕“321”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民法典等必学内容,开展素质提升,对村干部、驻村干部开展基础法律培训,让村干部具备基本的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整合组织专业队伍进乡村。全县整合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力量,坚持和完善“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制度,建成农村中心警务室23个、“法官工作室”46个、检察官工作联系点36个、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实现15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实现全县15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解决一次“村两委”在发展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让更专业的人直接参与村级事务和村级管理,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三是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法治乡村工作队伍。去年以来,汉阴县从法治带头人中遴选141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并进行公开培养。联合陕西省乡村振兴专业研究会、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乡村“法律明白人”轮训暨示范培训班。引导“法律明白人”利用“就近、就便、就亲”和“底子清、情况明、人员熟”的优势,围绕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纠纷化解等方面履行职责,做到一对一、面对面普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此做法被陕西广播电视台专题栏目报道。

强化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321”基层治理模式

自2016年起,汉阴县在全县推行“三线两化一平台”基层治理模式,即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密切“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居民”为纽带,以管理网格化、服务精细化为路径,以高效村级治理平台为保障的基层治理模式。汉阴县基层治理改革实践,坚持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原则,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充分发挥了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人大代表、能人、乡贤、中心户长、普通群众等的作用,创造性地发挥了三级网格员在“三治”融合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广大群众遇到问题、找个说法的“第一对象”,参与村级事务、获得便民服务的“第一渠道”,发现矛盾苗头、及时化解上报的“第一探头”,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该模式先后被评为全国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典范案例、全国首批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陕西省首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被写入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19年)》、省委省政府2018年1号文件。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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