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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世界视点
来源: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作者:洞察网2023-03-17 17:37:04


(相关资料图)

日前,安康市平利县大贵镇两位居民魏某、肖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来到大贵司法所,请求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准备通过诉讼途径挽回损失。在了解双方当事人法律诉求后,征得双方同意,大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引导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纠纷。

魏某和肖某某本是亲戚,2017年因肖某某投资矿山,向魏某借款并出具一张借条。经双方对账,肖某某共拖欠魏某本息共计19万余元。经魏某多次催讨,肖某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遂到大贵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准备起诉肖某某。面对双方当事人的强硬态度,调解员开展背对背调解,分别讲明情理及法律上的关系,并详细阐述人民调解的优势,相比诉讼花费时间更短、经济成本更低、见效更快,并根据案情实际需要,及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过司法确认,债权人可得到法律保障,不用担心债务人逾期还款,法院的执行保障也能够督促债务人积极还款。最终,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双方就还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申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案件成功实现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去年以来,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大贵司法所对全镇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都要求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到大贵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全年共有12件人民调解案件在大贵人民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引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是大贵司法所在深入推动“三力联调”和“无忧调节超市”工作过程中,主动求变、积极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为纠纷化解提供了新方案、新选择,有效的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的相互补充、有机衔接,让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得到大幅提升。相对于诉讼,一是节约了经济成本。根据《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对人民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全程“零收费”,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诉讼费用。二是节约了时间成本。司法确认程序高效便捷,节约了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时间,让当事人能尽快摆脱矛盾纠纷困扰。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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