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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索要赡养费 法律援助助其讨说法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作者:洞察网2023-04-10 11:45:23


(资料图)

2022年10月,渭南市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耄耋老人的援助申请。经了解,老人叫王某某,王某某与其丈夫(2021年3月已去世)共生育四个子女,均已成年并结婚,起初协商四个子女每人每月轮流赡养王某某。由大儿子赡养时,其将王某某所有的1.5万元从银行卡中取走,导致子女之间矛盾重重,经村委会调解无果。王某某现居住在某敬老院中,因年事已高、患有疾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无法自身负担基本生活以及医疗费用,赡养事宜无法得到保障,遂寻求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立即受理王某某的援助申请,当场指派值班律师陕西同州律师事务所王雪为王某某赡养纠纷一案一审诉讼代理人。

承办律师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携带援助卷宗向受援人王某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双方沟通后,承办律师从目前王某某的身体、经济、无人赡养现状等各方面因素考虑。首先,向审理法院提交先于执行的申请书。其次,承办律师又为受援人提出了减免缓交先于执行的申请费用。再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办律师根据王某某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寻求证据佐证,将其诉讼请求更加明晰化、全面化、人性化,不但考虑到受援人基本生活保证,还顾及到受援人年事高、患疾病等情况主张生病住院后的医疗费承担等问题。通过走访,掌握到王某某的四个子女均有劳动能力和稳定的经济来源,根据2021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并参照目前受援人居住地敬老院的护理标准,最终确定了基本生活费的数额。

立案后,承办律师去往派出法庭向承办法官说明案件情况,并同时提交先于执行申请书、减免缓交申请书等案件材料。 2022年12月21日上午进行庭审活动,承办律师从案件事实、生活费费用数额的来源、四子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要求四子女给付赡养费,并对受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经过庭审,最终法庭支持了受援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一位耄耋老人,本应在家颐享天年,但子女却不尽赡养义务,还将老人的养老钱据为己有,令人深恶痛绝,老人寻求法律援助后,援助律师尽职尽责,全力支持配合受援人搜集取证,为打赢官司做了不懈的努力,获得了受援人的信任与称赞,不但为律师行业增光添彩,更为建设法治大荔、和谐大荔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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