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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助人意外身亡 “三力联调”来帮忙
来源:旬阳市赵湾司法所作者:洞察网2023-04-12 17:39:27


(资料图片)

“我想要我娃回来!我只要我儿子回来!”一位年迈母亲悲痛的哭声,刺痛了现场每一个人的心。出于好意帮助他人,却意外死亡,责任到底谁来承担?近日,赵湾镇通过“三力联调”化解了这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2022年11月初,陈某的岳父去世,依农村习俗,村里的相邻亲友会前往帮忙送葬。陈某和刘某相邻而居,刘某便前往陈某家帮忙。送葬过程中,刘某被安排送葬抬棺木,过程中因刘某突发脑干出血,被送往旬阳市人民医院救治,后经医治无效死亡。原来,刘某患有严重高血压疾病。刘某突然离世的重击落在这一毫无防备的普通农村家庭,留下年迈的父母和年仅八岁的孩子。

刘某家属将陈某夫妇二人诉至赵湾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89146.67元。原告认为自己的儿子正值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因为帮忙导致疾病突发,导致死亡,帮忙行为诱发了疾病,被告陈某夫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陈某夫妇也心有委屈,认为刘某虽然是抬棺木的过程中死亡的,但其死亡原因是自身患有疾病所致,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执不下,矛盾对抗日益加剧。

本案诉至法院,法官考虑到本案纠纷的特殊情形,一方面纠纷发生于熟人社会,背后存有乡土人情,当地谁家婚丧嫁娶,乡里乡亲互帮互助是常见的传统风俗。另一方面,死者刘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且需要抚养一名未成年的孩子和赡养老人。陈某夫妇坦言经济拮据,一时无法拿出钱。案件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加剧双方对抗情绪,还会影响互帮互助的良好风俗。赵湾法庭遂将调处现场移至村调委会,并请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同开展“三力联调”。

赵湾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先是从法律入手,现场说法,以《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据讲明白法律适用,算好法律账。镇村调解组织从情理角度出发,向陈某夫妇表明乡里乡亲互帮互助是常见的传统风俗,村民有责任维护良好风俗。同时向刘某家属表示,陈某夫妇目前经济拮据,一时无法拿出钱,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在工作人员晓之理,动之情的劝说中,双方隔阂终于消除,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夫妇还当场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并就剩余赔偿款的给付期限,达成协议。

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手重新握在了一起。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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