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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出台意见扶持培育“四上企业”升规入统 引导升级企业规格
来源:辽宁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11-18 11:11:54

为全面准确反映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成果,日前,营口市政府出台《扶持培育“四上企业”升规入统奖励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升级企业规格,纳入统计范围,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11月10日,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意见》,助力“个转企”“小升规”,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它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数据来源。

《实施意见》明确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分行业确定奖励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奖励5万元、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奖励3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5万元、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奖励5万元。

《实施意见》明确由工信、商务、交通、住建、科技、文旅广电、卫健七个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相应行业企业的申报资料。《实施意见》自今年10月21日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3年。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将围绕《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四上企业”升规入统工作。按照“积极培育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别、按梯队,梳理汇总“小升规”培育名单,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附加值高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精准培育措施,鼓励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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