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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多年,笔者发现,不少再讼、信访的产生,最初是由于当事人听不懂法言法语,不明败诉原因而认为裁判不公,随之引发再讼乃至由“诉”到“访”,出现案生案、案生访的“旋转门”现象。将法言法语转变成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推动当事人深刻体悟、真实感知公正司法,才能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听得懂,是践行“如我在诉”意识的基本要求,法官须感同身受地作出情理法融于一体的裁判。诚然,个体之间基于知识、阅历、立场等不同,对同一事物理解的角度、评价通常存在差异。这导致当产生问题时,往往各执一词,停在自我说服、自我分析的框架里。这就需要法官利用会见、听证、庭审等时机,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和真实想法,关注、回应当事人诉求,循循善诱讲明事理,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好而快地将潜在再讼、信访风险消融在萌芽状态。裁判文书既要从法律层面讲清楚当事人的诉请是否正当、诉由是否合理,更要以朴素的价值观、是非观来论证裁判的公正,从而把“本院认为”最大限度转化为当事人“认同”。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其中不乏新意和亮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俗易懂的裁判语言是赢得信任、消弭对立的良药,更是提高司法裁判感染力和公信力的载体。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所说,要对“每一个”案件都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做好细致入微的“守心”工作。这就需要法官从天理、国法、人情等多视角出发,用心用情、精益求精,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要立足实际,沉下心、耐住性,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逻辑、可接受的方式解决当事人的思想困惑,让老百姓感受到来自法官的专业与善意,传递司法的温暖和力度。同时,引导法院干警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资源,让公平正义可看见、可对照,让当事人发自内心服从裁判结果、心甘情愿执行判决。
共情是一种能力。对老百姓释法说理时要以更多换位思考和同理心,在判后答疑中妥善处理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注重从正反两方面意见来比较论证,帮助当事人跳出思维认知局限,如此,我们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期待更多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化解矛盾,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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