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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化纠纷 以案释法入人心-当前动态
来源: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作者:洞察网2023-04-17 21:35:05


(相关资料图)

近日,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中厂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排查出的一起因森林火灾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并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向群众宣传防火法律知识,取得良好效果。

据案件当事人张某介绍,今年3月的一天,同村村民李某在燃放烟花过程中,未燃尽的烟花碎屑落入张某承包的林地引发山火。所幸李某及家人及时扑救未造成更为严重后果,但也烧毁张某林内种植的已近成材的杉木一百余棵,双方为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并经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

中厂司法所介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原始视频确定林木损失数量,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估算林木价值。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正式开始调解。考虑到该案的代表性,为了以实际案例更好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警示效果,调解人员邀请了社区干部、网格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现场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经过不存在争议,但在赔偿数额确定和责任承担方式上存在较大分歧。李某认为导致损害后果并非自己故意行为,且自己在事发后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不应该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提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过多赔偿。张某则认为自己被损毁的经济林木眼看即将成材,很快就能出售,辛苦培育多年毁于一旦,感觉非常痛心,因此既要求李某赔偿损失还要李某重新为其栽种同等数量杉树幼苗。眼看双方情绪激动,稍有不慎调解就有可能功亏一篑,调解人员及时通过“背靠背”方式,分别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侵权责任承担有关法律知识,并现场电话咨询从事林木经营的专业人士意见。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思想疏导,双方最终平复情绪,接受了调解意见: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损失五千元,张某放弃其他诉求。调解人员迅速制作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并履行。

最后,调解人员还以该案为例进行了详细分析总结,向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及干部群众讲解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消防法》以及《刑法》等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警示群众注意遵守防火规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广泛的法治宣传引导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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