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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的坑,你都躲开了吗?

来源:汽车网评作者:汽车网评2017-12-28 17:45:25

【洞察网编者按:现今社会,汽车成为了人们出行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临近年底,买车换车的人数大幅增加,那汽车消费市场中都存在哪些损害消费权益的现象呢?】

为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今年7月份正式实施。其中,对供应商、销售商等进行了有关规定。实施将近半年时间,还是存在很多侵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在汽车投诉网投诉案例中,除了之前提到的强制消费、收取额外费用案例之外,小编特意筛选了其他一些较为普遍的案例。在现实情况中,作为消费者的你们,是否又会面临同样的情况呢?


案例一:东风裕隆销售存在欺诈且未交付三包等随车证件

在近期的投诉中,广东的何先生(化名)投诉自己购买东风裕隆的锐3车型,在购买之后,4S店并未未交付三包证书和首保单资料。且何先生也控诉该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在安装精品时原车雷达本为选装包,按照常理,应是原厂产品,但安装的却是一些不知名的雷达。

在颁发的办法中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在交付新车的同时应当交付合格证和三包等相关随车证件。很显然,该经销商并没有做到一点。东风裕隆在国内的销量非常惨淡,在销量不好的前提下,还不提高对消费者的服务能力?

案例二:中兴汽车将试验车充当新车销售  座椅底下现试验行驶单

在购买汽车的时候,很多人之所以选择正规的4S店,很大原因是4S店较为规范。与一些汽贸店不同的是,所售车型不存在翻新试验等情况。但据河北的赵先生(化名)透露,自己在沧州鸿丰汽车销售购买一款中兴汽车。但在几天之后,在汽车座椅下面发现了行驶试验记录单,上面详细记录着行驶时间、公里数。驾驶员相关信息,很多方面都可以证明该车并不是新车,而是试验车。并通过工商局的介入之后,该经销商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是却没有赔付。

上述行为中已经严重违反了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这种行为严重欺骗了消费者感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换做其他消费者,对于这种销售方式及处理方式,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案例三:北汽新能源拒退定金  向工商局却回复车主违约在先

新能源,作为汽车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北京汽车在近年大力推出新能源车型。但不管新能源,还是传统燃油汽车,在汽车销售服务中,都应该遵守办法。但在经销商销售过程中,却出现了让消费者厌恶的情况。据北京的毕女士(化名)透露,她在北京千里行昌平区回龙观欧德宝店看重北京汽车EC 180车型,于是就给了5000元作为车型定金。但是毕女士订车的时候是订了橙色车型,但该店最近的两批新车资源并没有毕女士的橙色车型,并且销售在什么时候有橙色新车资源及交付时间都无法确定。为了不耽误用车时间,销售承诺退款。

在退款当天,毕女士按照销售要求,将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定金单据给到销售。后销售顾问以领导不在办理不了退款为由,让毕女士回去等待。但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并未收到退款。在这期间,毕女士一直与销售保持紧密的联系,也在其他4S成功买到了自己喜欢的橙色车型。等待近三个月,却被告知违约退款。毕女士声称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同事、订单收据信息等均可证明经销商诬告的行为。

上述经销商行为已违反了办法中的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与此同时,毕业女在与销售沟通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是毕女士违约在先,那么该销售顾问大有权利去拒绝退款要求,但该经销商与销售并没有这样做,可想真实情况偏向哪一边。

总结: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汽车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已经违反了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可以根据其中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却很少有受到处罚的情况对于以上车主的投诉要求,我们将会与厂家进行沟通,继续跟踪相关情况。如厂家接受到相关投诉,也应该重视这些情况,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营造良好的口碑形象。

原文地址:汽车消费中常见违规现象 你是否又面临同样的问题?

[责任编辑: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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